——四川省简阳市中药材公司“改制”情况的调查(一)
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以(2006)简阳民初字第11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四川省简阳市药业有限公司(原简阳市中药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将本公司2005年5月至2006年底的会计账簿提供给原告(原公司员工胡世杰、汪胜平等22名股东代表)查阅。同系一个公司的股东为什么要要求查账,以至于对簿公堂呢?
自曝企业改制黑幕
“20世纪90年代国企改革风起云涌,席卷全国。四川省简阳市中药材公司的改革就是富了当权者、损了国家和普通职工的典型例子”,汪胜平(时任公司书记兼副经理)如是说。
说实在的,当时原公司核心成员(经理陈永福、财会科长杜秦川、周良明、汪胜平)的目的就是想形成攻守同盟,想利用企业改制这个机会,再加上与市领导及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好好的借鸡生蛋……谁知螳螂捕蝉,黄鹊在后。业务娴熟、而又年轻有为的财会科长杜秦川利用作假帐等手段逼走了法人代表陈永福,当然陈是捞了几百万的。杜再用手段又赶走了周、汪两个出生入死的兄弟,自己堂而皇之的坐上这貌似亏损实则富得流油的中药材公司的第一把交椅。
忏悔的、决定重新做人的汪胜平于是踏上了上访10年的征程,均未果。此次面对本刊记者,汪说主要的目的有三:1抓蛀虫2帮职工维权3自己重新做人。
首先是1996年的7、8、9三个月在简阳市政府公园招待所2楼2号套房内编造上报的假材料(人员:公司的4核心成员,其中因杜于96年元月正式任财会科长,故造假以杜为主,汪为辅;银行的苏伦、彭春英;法院的王院长、杨院长;医药局的卢汝正、财政局的领导……)。经全体成员表态编造了:1公司固定资产金额174.950524万元2涂改捏造银行“日戳章”,将银行的513万元抵押贷款改为信用贷款(抵押贷款是不能进入贷款呆帐核销笼子的)3编造公司差欠市工商银行贷款利息817808.10元4编造公司巨额亏损737.441269万元(编造时间96年8月14日)的材料,实际上94年累计亏损187.8万元5编造金额93.413万元的职工社保安置费6伪造法院公章7出具了一张假转账支票100万元和金额为302.306475万元的款项不知去向……
经过市政府领导及职能部门和公司核心成员的共同努力终于于96年7月初至8月23日完成了这个神圣使命,同年9月10日上报。公司也于98年元月18日由简阳市政府正式授牌简阳市中药材公司为简阳市药业有限公司,此次改制国企已为民营企业,完成了该企业的第一次改制。
接下来本该是上山打猎,见者一份,共同分享胜利果实。谁知精明能干而又心狠手辣的杜秦川利用手段逼走了老法人代表陈永福及共患难的兄弟周良明、汪胜平。
2004年6月30日公司第二次改制评估资产(时间:2004年4月8日),仅固定资产一项,就高达1237.7342万元,再加上公司第一次改制时银行核呆近600万元和公司虚报亏损700多万元,且不包括无形资产在内,就这样能够有真凭实据的近3千万元的一个企业,通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相互联手、恶意串通。政府就把该企业以零价出售给简阳市中药材公司,由该公司员工持股买断,而胸有成竹的杜秦川为了当上公司董事长,竟一夜之间拿出了360万元现金存入公司专户(其中杜个人出资100万)。据相关材料显示,杜等人不但没拿出360万元现金作为公司扩股金,甚至是一分钱也未投入,只是凭着自己娴熟的会计业务作了一笔假帐而已。因为04、05年两年公司股本金总额为314.1万元减去扩股前公司股本金101.6万元,即公司股本金扩大了212.5万元,也就是说通过计算当年年末总资产应该为1745.997571万元,然而当年年末财会填报的实际总资产数字为1525.002356万元,其间相差220.995215万元……
经典事件回放
有人曾说,堡垒往往是从内部攻破的。简阳市药业有限公司存在的一系列涉嫌经济违法犯罪活动,不知情者和无权者是无法知晓的,当然这些证据材料已是不争的事实。然而,我们再回过头来看一看这些“聪明”的做假者闹的一些低级笑话。
首先,捏造银行“日戳章”。为了将银行的513万元抵押贷款及利息81.78081万元改为信用贷款(抵押贷款是不能进入贷款呆帐核销笼子的),他们便煞费苦心,编造了一个破产财产变卖还贷100万元的转账支票,然而这张(94)字2054834的支票签发日期是1996年1月22日,加盖银行的日戳章却是1995年12月26日;且日戳章是简阳县支行,而1994年县已改市,也就是说该支票印盖的是两年前的银行废弃印章。
其次,编造金额93.413万元的职工社保安置费。在1995年12月29日的一份协议书上我们可以看到其内容:甲方:简阳市中药材公司乙方:简阳市社会保险局。经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同意,并与乙方协商后,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共识:一、甲方请求乙提供收款收据一张,内容为“今受到简阳市中药材公司清算小组一次性拨付简阳市社会保险局退休职工医疗保险费现金934,130.00元,收款时间为1995年12月29日”。二、甲方仅需上述收据,实质上并没有拨付给乙方该收据中所列之款项。三、此协议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时任常务副市长的李庆威于96.8.23批示道:情况属实,仅供中药材公司核销呆帐专用。经大家一看李签的时间是现在的时间,而做材料是95年的事,随即共同商量重新改签,并把原协议改为说明。其大意为:说明,简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因我司核销市工商银行呆帐,银行上报材料时需社保局收据一张。收到简阳市中药材公司破产时一次性支付退休职工五十人的养老保险金934130.00元。而实际此款简阳市中药材公司并未拨付给保险局。特此说明。该说明的左上角李庆威再次签字:属实,仅供中药材公司核销呆帐用,
8.26
12.13.该说明的右上角是:市府领导已同意办理,请李林华同志出收据,谢友川 96.8.26 95.12.30.
最后,涂改捏造简阳市人民法院公章。公司破产材料028页里的这次法院判决是根本不存在的,且加盖的法院公章是假的。因为当时联手造假的人感觉到时间太短,怕被上面发现。所以又增加了028页的这次判决,当时,杜秦川、汪胜平一连跑了三天到法院要求院长在做好的第二次判决书上盖个章,院方却说再缴1万费用。杜、汪想到038页的第一次判决已缴了1.5万元便拒付。情急之下,银行的工作人员苏伦便说,既然是假的,就搞一个公章吧,于是便叫杜秦川从以往法院的判决书上剪一个法院公章贴在该次判决书上,然后用美工刀进行修改。只不过没有盖鲜章的原始档案存档罢了。后由于有人上告,法院和公司又联手做了一份盖鲜章的二次判决。但不管怎样狡猾的狐狸终究是逃不过猎人的眼睛,那就是盖有鲜章的二次判决始终与当时做假的二次判决书的字体和印章悬殊太大。
记者质疑
从汪胜平十年上访到查账险些遇害,从企业职工要求财务查账和解决安置问题到22名职工状告公司,从市政领导及各职能部门与原企业核心成员联手做假到杜秦川步步为营,顺利坐上公司第一把交椅,本刊记者颇有些不解:
质疑一 某些官员公然支持造假文书并签字,他们是否是清白的?
质疑二
杜秦川、苏伦捏造法院公章及文书,该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还有谁参与其中?
质疑三
杜秦川编造假帐进行银行核呆,是否构成金融诈骗罪,近3千万元的国有资产到哪里去了,其利益分配者都有哪些?这些行为是否为官商合谋共同鲸吞国有资产?
本刊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四川简阳市企业“改制”的相关情况。(作者:张小康王浩)
编 辑:辜慧与